禮券金額有3,000元,一開始我以為不管買多少都可以一次把3,000元使用完。


  結果,500元的禮券需要買滿5,000元才能使用,1,000元的禮券需要買滿10,000元才能使用。

  所以,3,000元的生日禮券若要全用完就得花上30,000元..........

  唉~為什麼給個禮券要規定東規定西的呢?這樣覺得有送等於沒送,就不能乾脆一點、阿沙力一點嗎?

  想想,我一年買下來也砸下不了錢咧~

   

  禮券使用期限從生日當月份起兩個月內。

  最後,因為規定的關係,我也只用了1,000元的禮券而已,覺得這個生日禮券並沒有給我帶來多大的快樂......

  使用生日禮券時,背面還要簽上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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